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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97年的一个平凡日子里,魏阿婆带着对未来的美好憧憬,将2万元人民币存入银行,并小心翼翼地保存着两张手工开具的定期存款存单。时光荏苒,转眼间近30年过去了。直到2024年年底,魏阿婆才决定前往银行支取这笔积攒了多年的存款。然而,当她拿到银行结算的利息时,她惊呆了——银行仅支付了她不到5000元的利息。
“法官您看,1997年存的2万元,按理说经过这么多年的滚存,至少也该翻倍了吧,可银行就给了不到5000元的利息!”魏阿婆激动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写满复杂计算公式的纸,“我算过,要是银行能像其他银行那样自动转存,最少也能多出两万八千多元!”
因此,魏阿婆将银行告上了法庭,她坚决要求银行赔偿按自动转存应得本息的差额2.8万元。
在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的消费者保护工作站里,魏阿婆与银行法务的争论激烈异常。“你们这是欺负农村老人!”魏阿婆愤愤不平地指责,“别家银行都能自动转存,为什么就你们不行?”银行法务则拿出《储蓄存款条例》,指着“约定优先”的条款,据理力争。
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法官吴夏青在仔细审查卷宗时,注意到了一份不起眼的取款凭条。上面清楚地记载着2024年12月支取时的本息总额是2.4万余元。这个数字既不像是银行所说的按活期计息那么少,但如果按照27年持续转存应得的利息总额来算,又远远不够。
吴夏青与驻站银行调解员针对这一疑点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分析。在与银行负责人确认核实后,他们终于揭开了这场纠纷的真相。
原来,2003年银行电脑系统上线时,银行曾为魏阿婆办理了定期存单手工转电子的转换操作。在1997年至2003年的手工存单期间,银行都按照定期存款一年期自动转存的规则为魏阿婆办理计息。然而,在将手工存单转换为电子存单的过程中,工作人员竟然遗漏了办理自动转存业务这一关键步骤!在系统里并没有为魏阿婆办理自动转存业务,因此导致同一笔业务在手工存单和电子存单阶段,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计息方式,最终导致了利息的巨大差异。
当驻站银行调解员向银行指出这一不合理情况后,银行法务的态度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接下来的调解工作也变得顺畅了许多。
最终,银行提出了一个以一年期自动转存总利息收益为限的人文关怀金补偿方案。经过充分的沟通和协商,魏阿婆接受了这个方案。在签署调解协议的那一天,魏阿婆特地从乡下赶来,颤巍巍地在协议书上按下了自己的红手印。“谢谢吴法官,我这口气总算顺了。”她说着,小心翼翼地将新打出的存单折好,放进了贴身的口袋里,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法官在庭审中感慨万分,提及两张历经27年风雨的手工定期存单,它们如同历史的见证,映射出我国金融体系从萌芽到壮大的巨变。这两张存单,不仅仅是老人辛勤积攒的财富,更是承载着一位农村老人对安稳生活的无尽期盼和深沉寄托。在法律条文与时代变迁的交织中,法官深知每一个细节都需细致考量,每一份判决都应充满温度。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每一起纠纷都能得到最公正、最妥当的解决,找到历史与现实、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完美衔接点,让法律的公正之光照亮每一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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