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分割53只家禽,法官:多出一只鸡,吃了再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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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代市镇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家禽分割的特殊离婚财产案。双方争执的焦点并非房产或存款,而是53只共同饲养的家禽,包括29只鸡、22只鹅和2只鸭子。

家禽分割的难题在于家禽大小不一,且总数为单数。经过法官的调解,双方同意平均分配家禽,最后一只鸡则作为散伙饭共同烹饪。

今年5月,杨大哥(化名)将涂大姐(化名)告上法庭,要求离婚。两人均为农村居民,以务农和养殖为生,男方农闲时会在周边打零工。除了农村自建房外,他们没有其他大额财产。由于双方不是同一村村民,按农村规定,带宅基地的自建房仅限本村村民拥有,因此未对房屋进行分割。

家禽的分割成为调解的关键。涂大姐在法庭上据理力争,称自己亲手喂养了几只大鹅,而杨大哥则反驳,认为自己也喂养了小鹅和鸡鸭,应各得一半。双方对家禽数量无异议,但都认为自己付出更多。

面对大小不均的家禽和单数问题,法官陈茜提出了具体方案:按大鹅3只、小鹅8只均分鹅群,或按市场价折算差价;平分2只鸭子。29只鸡的单数问题,陈茜建议平均分配,剩下的鸡作为散伙饭烹饪,或要鸡的一方给予对方补偿。

最终,双方同意烹饪这只鸡,再办理离婚手续。陈茜解释说,农村家禽分割应考虑生长周期和喂养成本,不能简单计数。这种“实物分割+情感疏导”的方式,特别适合农村家事纠纷。

该案反映了当前农村离婚案件的新特点,财产构成简单但情感纠葛复杂。双方自行协商未果,找过长辈调解也无效。来法院时,他们需要的不仅是一纸判决,而是一个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尽管对簿公堂,双方仍保持基本的情谊。男方带女方来法院,调解后也同意将其送回。陈茜建议他们可协商房屋使用权,保持经济独立的同时互相照应,双方也未表示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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