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贵州省知识产权局)价监反垄断处发布信息指出,当天下午,该局对携程、同程、抖音、美团、飞猪等五家旅游平台公司进行了集体约谈。约谈中强调,这些平台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及《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坚决纠正价格混乱现象,确保市场环境的公平、有序和诚信。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将密切关注相关平台企业的竞争动态,对那些顶风违法、整改不力的平台企业及其经营者,将依法进行严厉且迅速的处理,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以此形成有效震慑,确保我省旅游市场的良好秩序和消费者权益不受侵害。
此外,根据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5日发布的消息,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召开了规范旅游业价格秩序的会议。在此次会议上,贵州省内多家涉及旅游业的行业协会(商会)共同发起,呼吁维护贵州省“避暑季”期间的价格秩序。
贵州省旅行社协会与贵阳市旅游业协会共同倡导,要求行业内的经营者提升自律意识,自行制定的市场调节价格需遵守公平、合法及诚信原则。特别对于住宿和餐饮业中出现的临时涨价、双份菜单等不良现象,贵州省民宿协会与贵州省餐饮行业商会共同发布了《规范餐饮、住宿行业价格行为倡议书》,呼吁业内各经营者严格遵守法律,明确标示价格,并杜绝使用虚假价格误导消费者,坚决反对价格欺诈行为。贵州省消费者协会亦向消费者和经营者发出呼吁,提醒消费者在挑选住宿和就餐时需特别注意价格信息,同时要求经营者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范价格行为,共同打造诚信、公平的旅游“避暑季”消费环境。
在7月31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关于规范“避暑季”住宿行业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要求所有住宿业及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必须遵守价格及相关法律法规,合理设定住宿服务价格,诚信经营,不得扰乱住宿市场的正常价格秩序。同时,必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确保标价内容真实、明确、醒目。在第三方平台预订房间订单生效后,不得单方面取消预订或擅自提高价格;第三方平台不得利用技术手段擅自调整住宿业经营者的公示价格;严格禁止使用虚构原价、虚假打折、模糊标价等手段误导或欺诈消费者。
《警示通知》指出,对于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商家,将处以不超过5000元的罚款。若商家违法行为严重,如实施价格欺诈,最高罚款可达50万元;若涉嫌哄抬价格,最高罚款可达300万元;若涉及串通操纵客房价格,最高罚款则可达到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