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棚迁址致兔子亡,男子维权遭副镇长举报,终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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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女士的养兔大棚,原本是她父亲辛勤耕耘的家园,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强制搬迁,却让这个家陷入了困境。这场搬迁不仅让冯女士的父亲失去了赖以生存的产业,更带来了无法预估的经济损失。在经历了漫长的维权之路后,镇政府终于派来了工作人员,向他们赔偿了5.5万元。然而,这笔补偿金却成了冯女士一家心中的痛。原来,这笔钱被当地政府以“个人所得”的名义登记,甚至导致了冯女士的父亲被以“寻衅滋事”的罪名拘捕。如今,父亲已经在看守所里羁押了半年有余,这让冯女士无法理解,也无法接受。在绝望中,她选择了向华商报大风新闻反映这一事件,希望能够引起社会的关注,为自己的父亲讨回一个公道。河南襄城的冯女士,带着满心的疑惑和无奈,期待着正义的降临。

强制搬迁——

夫妇在田间搭建养兔大棚,遭认定违法,面临拆除困境

冯女士向记者透露,她家位于许昌襄城县山头店镇蔡冯村,家中父母均为朴实的农民。2023年,考虑到年事已高,不便再外出谋生,冯女士的父亲便在村里承包了一片土地。在耕种庄稼与蔬菜的同时,他筹措资金搭建了一个大棚,用于养殖兔子。

“我们一共承包了大约十亩地,其中大部分用于种植,而在一块约一亩的地块上搭建了养兔大棚。这块地之前也曾是养兔的大棚,只是被挖掘得较深,我们搭建大棚时并未破坏种植层,更没有进行硬化处理。”冯女士如此解释。

地是从村委会租来的,虽然并未签署正式合同,但当时村委会的人都知道冯女士父亲要做什么,并且没有人提出反对。冯家引进了大量兔子,期待着能迅速盈利。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2024年7月4日,冯女士的父亲突然收到了镇政府的限期拆除通知。通知中指出,养殖大棚属于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并多次催促其拆除。

获得补偿——

搬迁兔子过程中损失惨重,通过维权获得5.5万元补偿

面对突如其来的强制拆除通知,冯女士的父亲感到措手不及,他请求政府给予一些时间来处理兔子,以减少损失,但这一请求并未得到同意。

无奈之下,冯家于2024年7月21日将兔子转移到了临时的场所。然而,由于天气炎热,兔子离开了恒温的兔棚环境,短时间内出现了不适应,导致大量兔子死亡。在一周多的时间里,死了几百只兔子,每天都需要用麻袋来处理这些死去的兔子。

“租地建大棚时我们借了不少钱,再加上这些损失,父母承受不住,整天吃不下饭,精神状态也很差。”冯女士表示。

在这种情况下,冯女士的父亲开始了维权之路。他的行动引起了当地政府的重视。2024年8月6日和7日,山头店镇的副镇长、武装部长、镇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以及一名包村干部等四人来到蔡冯村,就兔子损失问题进行了协商。

冯女士回忆起那一段不愉快的经历,语气中带着一丝无奈。她讲述道:“当时,他们代表镇政府与我父亲进行协商,最终同意给予我家兔子损失的补偿金高达55000元。而对方在支付补偿时,直接以现金形式进行,我父亲也相应地打了收条,确保了这笔款项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然而,事情的发展却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就在2024年8月7日下午,镇政府并未提前通知,便派人对我们的大棚进行了强制拆除。我父亲曾试图阻止这一行为,但最终未能成功。他坚信镇政府的强拆行为是违法的,因此在2024年9月份,他毅然向襄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寻求法律的保护。

令人始料未及的是,直到2024年11月,我们的诉讼案件仍然没有任何进展。而就在此时,时任山头店镇副镇长、曾参与兔子死亡补偿事宜交涉的胡某某,突然向襄城县公安局报案。他竟然将镇政府给予的补偿款说成是我父亲威胁索要他本人的财物,甚至还有其他人附和这种说法。

到了2024年12月16日,我父亲被当地司法机关以涉嫌犯强拿硬要型的寻衅滋事罪关押。2025年6月,他的案件曾开庭审理,但至今尚未判决。这一连串的事件,让我们一家人深感困惑和痛苦,也让我们对法治的公正性产生了深深的担忧。

冯女士回忆道,她与家人后来才得知,在那次赔付当天,镇政府有四名工作人员在场,再加上她的父母,双方经过长时间的商讨。然而,在老两口点钱的过程中,竟然不知不觉中被对方偷偷拍下了照片。

冯女士坚定地说:“这是我们与镇政府之间的事情,我父亲完全没有理由接受副镇长的个人钱财。”她进一步解释,自从兔子死亡棚子被强制拆除以来,这已经给她的父母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所有的投资都化为乌有,而且父亲还因此被非法关押。

案件的焦点在于——镇政府在行政诉讼答辩状中确认补偿款为“政府补偿”,而养殖户提供了两份重要证据,质疑寻衅滋事案的合法性。

冯女士透露,2025年3月,她的母亲向襄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山头店镇政府拆除其养殖棚的行为越权违法,并认为当地政府的拆除行为缺乏合法的法律依据。

“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山头店镇镇政府曾提交了一份《行政答辩状》,其中明确指出那些补偿款是镇政府的官方补偿。”冯女士继续说道,“不仅如此,答辩状中还声称拆除行动是在我父亲的指挥下进行的,但实际上,我父亲一直在积极阻拦,但最终未能阻止。”

在冯女士向记者展示的针对山头店镇政府的行政答辩状中,我们可以看到,镇政府在答辩状中多次强调其拆除兔棚行为的合法性。然而,在具体的表述中,却出现了两处引人注目的细节,一处是提到“在山头店镇政府对冯某某补偿后实施了拆除”,另一处则是“答辩人(指镇政府)多次和冯某某沟通、协商并进行补偿”。这两处表述似乎暗示了政府在拆除兔棚之前,已经对冯某某进行了补偿。

冯女士提供的两张共计55000元的收条上,收款名目明确写着“山头店镇兔子死亡补偿金”。冯女士还透露,实际上,当时政府工作人员除了补偿兔子死亡的费用外,还补偿了部分维权费用。尽管冯女士的父亲至今已被羁押七八个月,但她坚信父亲是被冤枉的。她认为,收条内容和镇政府的答辩状表述都足以证明政府的做法存在问题,控告人和镇政府工作人员明显是在隐瞒真相,故意附和,进行虚假控告和虚假陈述。

对于冯女士反映的问题,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近日进行了多方联系,试图了解事件的全部情况。记者尝试联系蔡冯村村支书崔某某,但未能接通电话。随后,记者联系到了另一名村干部,他对涉事大棚所在地块是否是基本农田表示不清楚,但证实那块地之前确实有大棚存在。他并认为,如果那里属于基本农田,那么不允许搭建大棚,从一开始就应该叫停,等到有人养了兔子后再拆,这样的做法是劳民伤财。

在采访多名村民时,有村民表示,这笔钱应该是政府赔偿的兔子损失,因此副镇长报警抓人的行为是不对的。村民们还介绍,实际上该村早在多年前就出现了占用农田的现象,有人占了地盖房子,有的挖成了鱼塘,很多地块已经无法恢复原状。冯家从村委会租的地却没有经过村民小组,其中存在的问题只有村委的人知道。

记者联系到了曾参与冯家补偿一事并最终报警的胡姓副镇长,他表示自己已经不在山头店镇任职,不便回应此事,建议记者联系单位。此后,记者联系参与补偿的另两名工作人员刘某某和孙某某,一个表示需要通过宣传部门,另一个则直接挂断电话。

在当日补偿交涉中究竟发生了什么?老冯的妻子刘女士向记者讲述了经过。她表示,一开始的5万元是老冯到上级反映情况时,镇上的人撵过去说的,当时是姓刘的和姓孙的。2024年8月6日下午,镇上4个干部赶到蔡冯村村委会,一个村干部打电话通知他们夫妇过去谈判。在谈判过程中,只有镇政府4个人和他们夫妇两人,没有村委的人参与。

“那是一个漫长的夜晚,我们讨论了补偿的事宜。胡副镇长提出了一个令人震惊的数字:对于之前不幸死去的500多只兔子,他们愿意赔偿5万元。而对于棚子拆除后剩下的一百多只兔子,他们也愿意支付5000元作为补偿。”刘女士回忆道,“达成一致后,胡副镇长用一张A4白纸写下了收条,上面写着收到胡某某个人的5万元款项,并要求老冯签字。然而,老冯坚决拒绝,他认为这是政府的补偿,不能简单地写成收他个人的钱。”

老冯解释说:“这是政府的责任,应该明确表示是补偿款,而不是我个人收到的钱。”最终,双方经过协商,收条上被修改为“镇政府补偿款”,老冯才愿意签字。刘女士补充道:“当天我们都是用现金交易的,现场数钱时还被对方拍了照,后来这些照片竟然被拿去法庭上作为证据。”

律师分析——

“在这起案件中,老冯是基于损失获得赔偿,并非所谓的‘强拿硬要’。”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这样分析道,“根据现有证据,镇上工作人员存在虚假报案的嫌疑。老冯获得的补偿款有双方出具的书面收条,且是在镇政府多名工作人员在场协商后给付的,这表明这笔款项是镇政府就养殖棚相关事宜给予的补偿。”

赵良善进一步指出:“根据《刑法》规定,寻衅滋事罪在主观方面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存在恶意,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而老冯是因养殖棚被拆、兔子死亡等遭受重大经济损失,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反映维权,并非出于恶意寻衅或追求精神刺激。”

此外,赵良善还提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强拿硬要构成寻衅滋事罪需达到情节严重,如‘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多次强拿硬要等。而老冯是基于养殖兔子等损失获得赔偿,并非‘强拿硬要’,不存在情节严重情形。”

赵良善最后表示:“《人民法院报》曾发布调研报告指出,近年来寻衅滋事罪有被泛化适用的倾向,并建议审慎处理因信访、上访而引发的寻衅滋事案件。具体到本案,老冯很可能属于寻衅滋事罪被泛化适用的情形,建议通过合法途径,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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