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系列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旨在强调法律对于军人婚姻家庭安全的保护力度。在这些案例中,有一则引起了广泛关注:2024年3月,一名现役军人黎某某与程某某登记结婚。然而,在程某某已为人妻且配偶为军人这一事实明确的情况下,一名男子王某某却置法律于不顾,与程某某在租住地开始了同居生活。2024年5月,程某某在王某某的陪同下到医院进行孕检,发现怀孕后,为了避开丈夫黎某某的注意,她选择离开租住地,但与王某某的暧昧关系并未因此中断,他们依然在微信上保持着亲密的联系。程某某因担心怀孕的事被丈夫发现,最终选择了终止妊娠。当黎某某发现程某某与王某某的微信暧昧聊天记录后,他立即向警方报案。随后,王某某被警方抓获归案。
经过公安机关的深入侦查,检察机关以破坏军婚罪对王某某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某明知程某某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却依然与之同居并导致其怀孕,其行为严重侵犯了军人婚姻家庭的稳定,构成了破坏军婚罪。王某某在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决王某某犯破坏军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这一案例反映出,对军人婚姻家庭的破坏不仅是对军人个人情感的严重伤害,更有可能对部队的安全稳定造成影响。因此,我国法律对军婚实行特殊保护,明确将破坏军婚的行为纳入犯罪范畴,以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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