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1日,天空仿佛被蒙上了一层灰色的阴霾,这阴霾不仅笼罩了整座城市,也重重地压在王某心头。生活的重担让他喘息不得,尤其是那笔沉重的婚姻彩礼,如同一座大山,压得他几乎窒息。在这样的绝望边缘,王某踏上了那条不归路。面对年仅27岁的郭某,他毫不犹豫地闯入了她的家园,开始了这场罪恶的入室抢劫。
在郭某绝望的呼救声中,王某如同脱缰的野马,将郭某反手绑缚,拖拽至卧室。他强迫郭某交出银行卡和密码,然后冒用她的名义,借款高达11万元。为了彻底封住郭某的嘴,王某竟残忍地捂住她的口鼻,掐住她的咽喉,将她活活扼杀。随后,他毫不留情地将郭某的遗体塞入行李箱,驾车将其抛弃在河道旁。这一幕,如同血腥的画卷,令人不寒而栗,心中充满了恐惧与愤怒。
据2023年8月16日红星新闻报道,中国裁判文书网于8月15日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对王某抢劫罪作出的死刑复核刑事裁定书,将这一罪行公之于众,让世人皆知。
王某,一个生于1992年10月10日的汉族男性,河南虞城人,初中文化水平。他曾因盗窃罪于2012年9月21日在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被判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人民币。然而,他并未从过去的错误中吸取教训,反而变本加厉。2021年10月25日,因涉嫌抢劫罪,王某再次被捕。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对王某提出的抢劫罪指控。2023年8月,法院作出刑事判决,认定王某犯有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其全部财产。判决宣布后,王某不服并提出上诉。然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于去年4月26日作出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核准申请。这一判决,让人们对王某的罪行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也让人们对法律的公正性有了更加坚定的信心。
2021年10月11日的上午9时许,王某驾驶一辆轿车抵达上海市长宁区一栋住宅楼下,随后攀爬至六楼,用力敲响602室的门,强行闯入室内并将房门反锁。屋内的郭某(女性,27岁,本案被害人)目睹此景,大声呼救,但王某立刻用手捂住她的嘴巴,将她拖拽至卧室,并用数据线将她的双手紧紧捆绑,强迫她交出一张中国银行发行的借记卡及其密码。紧接着,他以郭某的名义,通过“微粒贷”平台成功贷款11.02万元,并将这笔钱转入该卡中。为阻止郭某声张,王某竟下此毒手,残忍地剥去其身衣,以毛巾封喉,更拍摄下其赤裸之躯。此行径,实乃丧尽天良,令人瞠目结舌。然而,他仍觉不足以彻底封缄郭某之口,竟进而捂其口鼻,掐其咽喉,致使郭某如机械木偶,窒息而亡。郭某之命,如风中残烛,就此熄灭。丧心病狂的王某,在郭某香消玉殒后,竟将其遗体藏于行李箱中,驱车至江苏无锡,弃之河道之畔。更令人发指的是,他还肆无忌惮地利用劫来的银行卡,在ATM机上攫取了2万元现金。
如此骇人听闻的恶行,令人义愤填膺,亦是对社会道德底线的公然挑战。最高人民法院经过慎重考虑,毅然宣判:王某犯下抢劫重罪,手段残忍至极,令人愤慨至极。他不仅入户行凶,掠夺巨财,更以惨无人道的方式夺去了无辜者的生命,罪行之恶劣,令人切齿痛恨。
鉴于王某犯下滔天大罪,社会危害性极大,其人性已荡然无存,依法应受严惩。纵然其辩护律师试图以“坦白从宽”为幌子,为其谋求一线生机,但王某罪行的恶劣以及坦白的动机均充斥着狡辩之嫌,根本不足以成为减轻其刑罚的依据。辩护律师所谓“事出有因”的狡辩,与事实真相相去甚远,不过是企图混淆视听,因而不予采信。
一审和二审法院审理此案时,事实清晰,证据确凿,定罪准确,量刑公正,审判程序完全合法。基于此,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批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即对王某以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其全部非法所得,以正法纪,震慑宵小,捍卫社会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