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一项司法解释,规定从9月1日开始,任何形式的“不缴社保”协议均属无效。这包括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以及劳动者单方面的承诺。换言之,无论是雇主故意规避缴纳社保,还是劳动者自愿放弃保险,这两种情况均不可接受。
事实上,社会保险自其设立以来就规定必须强制缴纳,但长期以来执行并不严格。目前,国家对社保政策的重新强调,与养老金账户的收支紧张平衡以及各省之间的结构性矛盾密切相关。在东北三省,养老金的支出超过了收入,依赖于财政补贴和资金调剂;而广东省则是对全国地方上缴资金贡献最大的省份,其上缴的资金占全国地方上缴资金的4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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