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消防士中级职业,执法证用于合法执法,冒用将受法律惩处。

图片[1]-二级消防士中级职业,执法证用于合法执法,冒用将受法律惩处。-小胖资源分享网

8月3日,广西防城港市委市政府组成的调查组对外发布了最新情况通报。根据通报内容,涉事的女司机侯某某并非政府公职人员。在事件发生时,她所出示的证件并非自己的,而是她丈夫黎某的行政执法证。黎某目前在消防部门工作,是一名消防员。这一情况的出现,引发了公众对于事件背景和人物身份的关注。调查组的通报,旨在澄清事实真相,也为公众提供了一个更为清晰的了解事件全貌的窗口。

 

在2025年7月22日的一个炎炎夏日,一起因“亮证逼迫让路”引发的争议在网络上引起了广泛关注。视频中,一位驾驶奔驰SUV的女士,侯某某,在发生会车争议后,从车上取出了一本印有“行政执法”字样的证件,向对方司机李某某展示,并要求对方让路。这一幕被记录下来,随后在网络上迅速传播。

针对这一事件,北京律师陈永福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指出,侯某某的行为涉嫌冒充执法人员,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其可能面临相应的处罚。侯某某所使用的行政执法证,实际上是其丈夫黎某的证件,而黎某是上思县某镇消防救援站的一名二级消防士。黎某的证件被其妻子持有并冒用,这一行为若是因为证件随意存放所致,则黎某可能违反了证件管理规定和公职人员纪律规范;若黎某故意将证件提供给妻子使用以获取便利,则其行为可能涉嫌滥用职权。

事件中的侯某某,作为钦州市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的员工,并非公职人员。她亮出黎某的行政执法证,目的是为了吓唬对方司机李某某,迫使对方退让。然而,黎某的行政执法证被随意放置在私家车上,并未妥善保管,这才导致了这一事件的发生。黎某的行为已涉嫌违反工作纪律,防城港市消防救援支队已对其展开立案调查。

那么,黎某的“二级消防士”究竟是什么身份和级别?为何他会持有行政执法证?二级消防士是消防救援衔的一种,代表消防救援人员的身份和等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消防救援衔分为管理指挥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消防员三类。在消防员中,二级消防士位列第五级,介于高级消防员和中级消防员之间。

我国《消防法》规定,消防救援机构对辖区内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在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而2025年1月,国家消防救援局印发的《消防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也明确指出,消防执法人员应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并在法定权限内履行相关职责。因此,黎某持有行政执法证,可能是基于其消防救援工作的需要。然而,他的证件管理失当,最终导致了这起争议事件的发生。在接受澎湃新闻的采访时,北京峰璟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陈永福对消防员身份及其执法证件的法律属性进行了深入解读。他指出,消防员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其持有的执法证件不仅是身份的象征,更是行使执法职权的重要凭证,严格意义上只能由持证人本人用于执行公务。

陈永福律师进一步分析称,所谓的“奔驰女”若仅因炫耀、威吓或为了获取微小的便利而擅自使用其丈夫的行政执法证,尽管其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仍可对其处以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然而,若该女子非法使用执法证件从事招摇撞骗或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其行为则可能触犯刑法,涉嫌盗用身份证件、诈骗等刑事犯罪。

谈及“奔驰女”的丈夫,即消防员黎某,陈永福律师提出了几种可能性。如果黎某只是因为疏忽大意,未妥善保管执法证件,导致其被妻子利用,那么黎某的行为可能违反了证件管理规定和公职人员的纪律规范。但如果黎某故意将执法证置于妻子可轻易取用的位置,无论是明示还是默许,帮助妻子获取不正当便利,那么黎某的行为就可能涉嫌滥用职权。此外,如果其妻子的行为构成刑事犯罪,黎某的行为也可能涉嫌帮助犯罪或构成共同犯罪。

目前,黎某正接受防城港市消防救援支队的立案调查。在官方通报中,调查组明确表示,将对违纪违法和失职失责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致力于改进干部的纪律作风和提升素质能力,以持续增强依法办事和化解矛盾的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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