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奔驰女司机逼让路事件:三件事需彻查真相与法规执行。

图片[1]-广西奔驰女司机逼让路事件:三件事需彻查真相与法规执行。-小胖资源分享网近日,一起涉及奔驰女司机在会车时亮证逼迫让路,并引发民警上门要求删帖道歉的事件,在网络上引发了广泛的热议。事件的核心争议围绕着个人隐私的侵犯、公职人员滥用权力以及执法程序的正当性。

事件起因于7月22日,当事男子“平头哥”在广西遭遇奔驰女司机“亮证”逼迫让车的情况。在多次向当地派出所、交警等部门投诉无果后,他于7月31日将相关视频发布至抖音,迅速引起了公众的关注。这一行为是否侵犯了奔驰女司机等人的隐私,成为了公众讨论的焦点。

关于是否侵犯隐私的问题,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廖建勋律师指出,车牌作为车辆在道路行驶的识别标识,具有公开性。在公共场所,车辆的行驶和车牌的展示通常不构成个人隐私。此外,仅凭车牌号码,一般公众无法直接获取车主的姓名、住址等个人信息,因此单纯露出车牌不构成侵犯他人隐私。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也认为,男子发布视频主要是曝光奔驰女司机的不当行为,视频内容是公共场所的公开行为,通常不属于侵犯他人隐私范畴。

然而,奔驰女司机在会车纠纷中“亮证”逼迫让车,并报出对方姓名、住址等个人私密信息,引发了公众对公职人员滥用职权的质疑。廖建勋律师表示,这种行为暴露了滥用职权的问题,若奔驰女司机为公职人员,在非执行公务的交通纠纷中亮证施压,属于违规使用公权力。从治安管理角度,女司机亮证后的威胁行为,还可能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此外,奔驰女司机仅凭车牌即报出对方家庭住址和姓名,若信息通过非合法渠道获取,可能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0条的规定。赵良善律师指出,个人的住址、姓氏等信息属于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女司机的行为,若利用职务便利通过相关系统查询他人信息,属于非法收集、泄露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

在事件发酵后,7月31日,奔驰女司机及派出所民警等5人找到“平头哥”的老家,上门要求其删除视频,并称视频出现了对方车牌号,侵犯了隐私,要求其道歉。对此,廖建勋律师表示,民警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为由要求删除视频,缺乏明确法律依据,存在程序瑕疵。公民有权在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不涉及国家秘密等敏感信息的前提下,拍摄并公开相关视频,属于正常监督范畴。民警深夜前往当事人父母家中要求删视频,未详细说明法律依据和具体违反条款,还通过村委对男子家人施压,这种做法不符合执法程序要求,有滥用职权嫌疑。

赵良善律师也认为,警方以侵犯隐私为由要求男子道歉并删除视频,缺乏明确法律依据。从处警程序来看,民警在处警时应遵循法定程序,即使男子行为可能存在问题,也应先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和执法依据等,而不是直接要求男子删除视频、道歉,甚至以拘留相威胁,此种处警方式有违程序正义。

综上所述,这起事件不仅涉及个人隐私和公职人员滥用权力的问题,还暴露了执法程序的正当性问题。相关部门的调查结果和后续处理,将直接影响到公众对法律和执法公信力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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